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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国际卓越工程师学院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
2021-04-14

为加强校园网络宣传阵地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我院新媒体运营与发展,充分发挥新兴媒体在信息传播、舆论引导、舆情应对、网络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华东理工大学各单位新媒体管理办法》和我院新媒体发展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国际卓越工程师学院新媒体是服务师生、校友和社会大众的传播平台,是面向社会宣传、树立学校及学院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要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学校中心工作和发展全局。

第二条 国际卓越工程师学院新媒体包括以国际卓越工程师学院组织名义注册运行的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第三条 国际卓越工程师学院新媒体平台管理及信息维护遵循统一管理、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登记备案与年检

第四条 国际卓越工程师学院新媒体管理实行登记备案和年检制度。凡以学院名义注册的各类新媒体,均须向华东理工大学党委宣传部登记备案,并接受校内年检。

第五条 国际卓越工程师学院新媒体运行将做到:

1.严格执行学校及本学院相关管理制度;

2.未经事先报备和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涉及学校及学院的重大工作、突发事件和社会敏感问题相关内容;

3.不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故和网络舆情事件。

三、维护管理

 第六条 学工负责人为我院新媒体维护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 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学院明确落实专人具体对接新媒体平台日常信息供稿,负责收集、整理拟发布信息资料的工作。

第八条 信息发布管理实行责任追究制。负责人要对学院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合规性。

第九条 学院分管领导应加强对本学院师生运营的自媒体的管理和网络信息安全教育。

四、内容管理

第十条 切实履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先审后发”机制;对发布内容的真实性、政治性、合法性要求负责,预判内容发布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

第十一条 学院新媒体主要发布学校和本学院教育、科研、管理、服务等最新动态、重要公告以及与师生相关的其他信息,其宗旨是服务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宣传学校和学院发展成就,展示学院形象。

五、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国际卓越工程师学院高度重视新媒体的信息安全工作,不得私自将平台的用户名、密码外传。如出现管理员私自外传账号或密码并造成不良后果者,学院将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新媒体系统开发时,要严格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做好登记备案和年检制度。加强信息安全保障,避免信息泄露。

第十四条 新媒体在开发相关应用服务时,应确保使用合法的技术手段实现。功能涉及到的数据等私密信息需要获得数据源部门的授权同意,未经用户授权不得搜集或者存储用户敏感信息,对于已掌握的信息需做好安全保密工作,谨防泄露。


华东理工大学国际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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